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25-07-2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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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教育体育

关于开展全市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体)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保险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10)(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市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一)遴选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风险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10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市教体局决定开展校方责任保险遴选工作,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实力雄厚、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

(二)遴选目标

本次遴选旨在确定5家保险公司,为岳阳市内相应县市区所有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有效转移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及相关管理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升学校应对风险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参选承保机构资质

已在“湖南教育大平台—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备案并取得备案号的保险机构。

(四)保费标准

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结合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水平等情况确定适宜的校方责任保险方案。目前,我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实行每生每年15-25元的标准(详见附件1-3),各地各校可结合本地财政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保学生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二、遴选流程

(一)前期摸底调研

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选择校责险承保机构的意见,截至目前已有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南湖新区书面委托市教体局统一遴选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

(二)组建遴选工作小组

整个遴选工作在中共岳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进行,成立专门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市教体局分管副局长,负责全面领导遴选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副组长:市教体局安全管理科科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分别负责遴选工作中财务方面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统筹协调。

员: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抽调若干名分管股长、直属学校分管校领导若干名。

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组成遴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打分,确保遴选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参选报名

报名要求参选机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在“湖南教育大平台—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的备案号,7月31前将密封完好的遴选响应文件20份送达市教体局安全科办公室(607),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主要应包括:

1.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4)。

2.保险服务方案:基础服务:安全预防、承保、理赔、咨询等服务方案(详见服务评审因素和标准)。

3.服务保障:人员、网点、投诉处理时效。

4.汇报人陈述文件。

(五)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附件5)

(六)评审

审委员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遴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保险服务方案的合理性、服务质量、公司实力及信誉等方面进行打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分结果,遴选5家保险公司为全市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其它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未中选保险公司进入储备库。当中选公司上年度如出现违法或多次违规行为等问题的被省厅取消备案资格,则从储备库中按评分高低依次替补成为新的中选承保机构

三、保险实施和管理

保险费支付:公办中小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各地财政专项保障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民办中小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沟通协调:市教体局定期与中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保险服务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收集学校对保险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保险公司,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承保公司的服务开展考核评价

风险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已备案的保险中介机构中择优选聘风险管理顾问,负责协助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方案的拟定、投保、理赔和处理纠纷疑难案件,开展校园安全教育风险防控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其他事项

(一)监督管理

市教体局对本次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及保险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在遴选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保险公司在保险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等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终止保险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解释权

本遴选方案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相关内容,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附件:1.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一

      2.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二

3.2021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三

4.承诺函

5.评审因素和标准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

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一(15/生/年

保障

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15/

每生每年

累计限额

每校

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

责任

主险

13/

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校外责任

(由学校组织的)

研学旅行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劳动体验

劳动实践场所的各种劳动、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公益类活动等。

6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6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5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校园延伸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3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30万元

200万元

500万元

附加

无过失责任

附加险

2/

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12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附件2

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20/生/年

保障

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20/

每生每年

累计限额

每校

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

责任

主险

17/

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责任

(由学校组织的)

研学旅行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劳动体验

劳动实践场所的各种劳动、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公益类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7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校园

延伸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50万元

450万元

12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60万元

450万元

1200万元

附加

无过失责任

附加险

3/

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20万元

150万元

300万元


附件3

2021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三(25元/生/年)

保障

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25/

每生每年

累计限额

每校

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

责任

主险

25/

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责任

(由学校组织的)

劳动教育

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劳动教育、劳动实践、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公益类活动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研学实践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

10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团队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延伸

责任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90万元

500万元

12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80万元

500万元

1200万元

 

附件4

承诺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我司承诺,若成功中岳阳市2025学年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对保险期间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我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应服务,为全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同时,我司承诺承保2025学年岳阳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期间,在学校有学生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及时做好相关事项的保全服务工作,在接到学校批改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单和发票。对于学校在册学生变动不超过5%的,承保机构不再额外收取或退还保险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签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5

评审因素及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安全

预防

方案

及服

务评

 

20

1、制定服务团队方案,设有专门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团队,服务团队需包括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承保、理赔、财务等人员;并安排校方责任保险专门工作经费,最高分5分。有缺陷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制定校方责任保险安全预防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提供投保学校的保险服务手册,能提供充分的安全预防服务,此小项最高计分10分。有缺陷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建立了校方责任保险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医疗、救援等资源,为学校提供及时的救助和支持。计3分4、制定有协助建立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校方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投保人建立与健全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最高分2分。有缺陷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保险

服务

方案

 

27

1、制定了保险承保服务方案,结合了自身实际和投保人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承揽(反商业贿赂)、出单、保费收取、保险责任、保障范围、投保流程等内容,最高计5分。有缺陷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制定了保险理赔服务方案,结合了自身实际和投保人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统一服务专线、报案、查勘、定损、现场施救、应急措施、赔偿计算方法、索赔材料、理赔时效(如对特殊、疑义案件的、简易定责和便捷理赔、预付赔款、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纠纷调解解决、并做出具体理赔服务时效承诺,最高得8分。有缺陷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3、设立了完善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信息反馈及回访服务承诺计划,制定有根据投保人的意见进行整改方案等,最高计5分。有缺陷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提供清晰易懂的保险说明材料,包括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最高计3分,有缺陷处每处扣0.5分。

5、在各县市区设立服务网点的,每个计0.3分,最高计3分。

6、开发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平台,为学校提供在线投保、保单查询、报案理赔、信息统计等功能,实现保险服务的信息化管理。计3分。

合同

承诺

 

5

1、承诺配合各级组织协调部门做好校方责任保险投保理赔服务,最高计1分,没有的不计分。

2、能提交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且该备案条款的相关内容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校方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要求的计3分;以投标人提交的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包含有校方责任保险内容的《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备案表》为依据。

3、承诺除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外,服务期限内费率和报价不调整的,计1分, 没有的不计分。

理赔服务

23

1、设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热线,提供24小时报案服务,确保学校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及时报案。计3分,未设立不计分。

2、接到报案后,8小时内安排理赔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对于重大事故,理赔负责人亲自到场处理并提供有效的初步解决方案,参选单位承诺的服务方案完全满足上述响应时效及初步解决方案要求的,得6分;未能达到上述时效要求或未能提供有效初步解决方案的,不得分。

3、简化理赔流程,减少理赔环节,对于资料齐全、责任明确的案件,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对于复杂案件,及时与学校沟通,明确理赔进度和所需补充的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达到要求得6分;未达要求不计分。

4、建立了预付赔款机制: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在责任认定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支付部分赔款,用于伤者的医疗救治等紧急费用,缓解学校的经济压力。​计5分。

5、提供理赔进度查询服务,学校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查询理赔案件的处理进度。计3分。

偿付

能力

 

5

根据参选机构(或其总公司)近三年(2022年至 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进行评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 200%及以上的计 5分;180%(含)-200%(不含) 的计3分;150%(含)-180%(不含)的计1分;150%以下不计分。须提供 2022年度至 2024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总公司审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承保

及理赔经验

 

15

1、2024-2025 学年在全国各省省级教育保险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每个项目计0.5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官网公告或其他有效证明。

2、自 2022年9月1日以来,具有全国范围内校方责任保险保费100万(含)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独家或首席承保或共保)的承保经验,每个0.5分,最高计5分。须提供保险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保 险单复印件或保险单抄件,如同一县市区有多张保单,还须提供学校所属同一县市区的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自 2022年 9月 1日以来,具备全国范围内校(园)方责任险单次事故赔款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理赔经验,每个计0.5分,最高计5分。须提供赔款计算书或赔款收据或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校方责任险2021版产品投保优化升级保障方案的承保及实施经验,每个县市区计0.5分,最高计2分。

考核评价

5

市直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湖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年度考核标准》考核2024学年校责险承保服务,每取得一个95分及以上评分计0.5分,最高计5分。


附件1: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一.doc

附件2:2018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二.doc

附件3:2021版校方责任保险方案三.doc

附件4:承诺函.doc

附件5:评审因素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