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QDR-2016-01006
岳经办发〔2016〕86号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维护我区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全区于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无效文件,不纳入清理范围。经清理,我区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仅有9个,2015年1月1日以前的规范性文件未经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本区无废止、失效、有效期满重新公布及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管理办法》、《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等9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各相关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有效期即将截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
附件: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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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号 |
文件标题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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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经办发〔2015〕7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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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经办发〔2015〕8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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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经办发〔2015〕10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2020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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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岳经办发〔2015〕14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企业进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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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岳经办发〔2015〕24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0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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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岳经办发〔2015〕41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
2020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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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岳经办发〔2015〕56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 |
2020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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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岳经办发〔2015〕75号 |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0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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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5年第1号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 |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