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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办理202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来源: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27 16:06 浏览次数:1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办理2025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和2023年12月28日印发的《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联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程序,现将2025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定对象

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市、县(市、区)所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核定时间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时间为每年31日至1031日的法定工作日,审核时间至11月30日止

三、核定管理

(一)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岳阳临港高新区等行政区域内所属用人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由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

(二)其它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或税务)管辖,由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定。

四、核定方式

需要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到残联年审办公室线下办理的,现场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资料,有关流程和“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一样,并且需将相关申报材料留存在残联年审办理办公室。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在湖南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内含认证系统地址)。

五、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纳税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资料不实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六、核定地址

(一)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岳阳楼区白石岭南路158号)一楼104室“岳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0-8708338。

(二)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岳阳县0730-7658638

平江县:0730-6779227

华容县:0730-4211802

湘阴县:0730-2110998

汨罗市:0730-5225679

临湘市:0730-3573009

君山区:0730-8173011

屈原区:0730-5726823

云溪区:0730-8463199

岳阳楼区:07308237156

南湖新区:0730-885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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