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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小孩小升初
来信人: 贺新历
来信时间: 2015-05-08 15:42:00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女儿今年七月份小学毕业了,现在在广东东莞就读,成绩优秀(可提供素质报告册)。等7月份考试完后想返回岳阳就读初中,我女儿的户口是在“岳阳楼区三眼桥派出所李家冲社区柴家组”,我们夫妻的户口还在华容老家,我们在岳阳暂时无房产,想让小孩借宿在亲戚家,请问像我女儿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被划分到九中就读?如果可以,我该怎样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5-05-13 10:59:48
回复内容:

关于外地小学毕业生回岳就读初中问题的回复

一、我市确保返乡人员子女有书可读。这是义务教育法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我们有责任共同落实。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划分学生入学范围,初中学校入学范围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岳阳楼区、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相应的学校。以小学毕业生毕业当年父母的家庭常住地址以及户口所在地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如果户口和家庭常住地址不一致的,主要参考家庭常住地址。每年的学校招生范围会根据范围内人口数情况有一定调整,请密切注意子女小学毕业当年5-6月份公布的市区招生的区域划分情况,并于当年7月初到市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咨询并上交相关审核材料。

三、外地返乡人员子女小升初需提交的审核材料主要有:1.户口本;2.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3.小学毕业学校或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市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电话将于六月底开通8805667小升初热线。

岳阳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5年5月13日

再次反馈: 贵局回复的“以小学毕业生毕业当年父母的家庭常住地址以及户口所在地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如果户口和家庭常住地址不一致的,主要参考家庭常住地址”,请问“当年父母的家庭常住地址”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可以不是父母户口本上的地址?比如在岳阳租住的房屋地址也可以,对吗?
再次回复:

是的。但需要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再次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5-05-15 09: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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