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2026-04-17 11:39
浏览量:次
2026年4月1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岳政办发〔2026〕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特点、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五年。当前,全省正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岳阳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承担着建设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使命。为全面对标上级部署、破解发展难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我市研究制定本科技创新专项政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落实科技强国的主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提出了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岳阳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政策,是我市主动承接上级战略,落实科技强国、科技强省建设任务的具体行动。二是激活创新动能的有效举措。面对区域创新发展新形势、新挑战,亟需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进一步统筹优化全市创新资源,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
二、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阶段,市科技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磨,系统梳理省内外科创政策,并赴合肥、芜湖、长沙等地实地调研学习,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创新经验和成熟做法,夯实政策起草基础。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相关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驻岳高校及各县市区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先后完成单位部门会签、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及合法性审查,全程程序规范、论证充分、审查完备,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贴合实际、便于落地实施。
三、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产业导向,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紧密围绕“1+3+X”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了层次分明、梯度合理的技术攻关项目体系。特别是明确加大对石化产业重大专项和前沿原创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达200万元,充分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策导向。
二是坚持绩效优先,重构创新激励评价体系。转变过去单一依赖认定的奖励模式,更加注重对研发投入增量、科技成果转化实际绩效的引导与激励。例如,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研发投入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补,对技术交易按实际到账额给予补助,推动政策重心从“重认定”向“重实效、重贡献”转变。
三是强化区域协同,深度融入长江中游科创走廊。文件中明确提出联动建设“武汉—岳阳—长沙经济科创走廊”,支持探索“研发在武汉长沙、转化在岳阳”的创新飞地模式。此举旨在主动对接武汉、长沙两大国家中心城市的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
四是注重生态营造,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在强化资金要素支持的同时,高度重视制度软环境建设。明确完善包容创新制度,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仍未完成项目的科技人员,依法依规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营造敢于探索、先行先试的制度环境。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大部分21条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支持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明确实施石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优化重点研发项目布局举措。
第二部分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明确落实研发费用优惠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举措。
第三部分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明确强化高级创新和孵化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的举措。
第四部分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明确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举措。
第五部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明确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计划,实施示范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强化科技金融赋能的举措。
第六部分推进科技交流合作,明确搭建区域合作桥梁的举措。
第七部分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明确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大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选树科技创新典型,完善包容创新制度的举措。
《若干措施》自2026年4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