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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 告

编稿时间:2025-06-30 04:28 来源:市交警支队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 :汪光明黄建红罗满香周海香熊新龙袁新华刘仕强伍球国王湘杰肖岳泉张召平张宏平方美香邬忠波周伟黎汉波蔡丑华付泽平方四勇朱其芳邵志军朱敏易建星龙广松聂虎杨文建赵祖辉唐登科蔡铭德章友舟谭世华付本生杨国红李财保刘强邓华周锡祥赵启才侯大发赵兰香胡继龙陈金波蔡荣兵韩金国胡敬春邹本广虢岳飞颜昌华汪新平龙解军王炎桃杨翠武曹旭辉何建红汪双和刘正科吴德全徐太平徐绍鹤方立元沈守仁杨小明杨永忠易建华刘建清周文国闵竹君涂君雄李辉王平胡峰黄志成曹敏辉张治新孙邦君万新明余辉孙尧池王本付王寿益史建才李海华周锡祥刘畅海张上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告知如下:

你们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被我大队查获并逾期未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酒精呼吸测试结果单、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者直接向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洞庭大道松湖酒楼东南100

办公电话:0730-8181598

联系民警:陈警官(手机:18598901066

姚警官(手机:1857485372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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