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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夏墓
刘大夏墓
编稿时间: 2014-08-12 09:57 来源: 市档案局 
 

刘大夏墓,在华容县城东北12公里的胜峰乡话岗村。墓正南北向,占地120平方米,墓冢为八方体须弥座形,由花岗石砌成,各方均宽1.62米,残存高度1.6米,中部束腰高0.30米,浮雕角柱上下部连圭脚各分三层叠涩砌筑,每层高度不等,呈鼓腹和凹弧腹形,造型别致。上层为扁圆石鼓逐层收缩至墓顶,习称“轿顶式”。墓前32级石级分三层台阶向下延伸,在二层台阶中央耸立着由龟趺背负的明代弘治御制汉白玉石碑,碑通高2.45米,宽0.81米,厚0.18米,碑首浮雕双龙绞辫环于石脊。两侧有“敕命碑”和“维修说明及捐款人员纪念碑”。原残存的翁仲、石兽按旧观分置两旁,石桌石凳石香炉错置其间,新植的松柏郁郁葱葱,使墓室显得庄严肃穆,雄壮威武。

刘大夏,字时雍,号东山,明代华容县人,二十岁举乡试第一,天顺七年(1463)进士。弘治六年(1493)张秋(今山东东阳县西南)黄河决口,朝廷命他治理水患。他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固筑堤防,疏浚河道,终使“黄祸”大治,因功升户部侍郎兼左都御史。后往西北督理兵饷有功,不久升为右都御史,督理两广军务。弘治十五年(1502)拜兵部尚书,特进二品阶资政大夫,后进从一品太子太保。他看到宦官当权朝政腐败,多次奏请朝廷抑制权贵,遭权宦刘谨、刘宇等诬陷,1508年被充军甘肃酒泉,直到刘谨伏法才得赦归。正德十一年(1516)卒于乡里,享年81岁,谥号忠宣公。刘大夏一生品行高洁,吏治清明,从政治军很有谋略。他爱好诗文,著有《宣台录》、《东行草》、《西行草》诸书,时人将他与李东阳、杨一清并称为“楚中三杰”。

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他廉洁自律,为民作主的故事。他的守身格言是:“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人生盖棺定论,一日未死,即一日犹责未已。”他终生为官,却家无积蓄,晚年“教子力田以谋食”。他在出任广东右布政使时,发现一笔没有上账目的钱,管理仓库的人告诉他这叫“羡余”,即前任未用完剩下的,按照惯利是从来不上账的。刘大夏听后毫不犹豫地命令库吏将钱上账,用于正式开销。

晚年,刘大夏蛰居家乡。有次乡邻向他哭诉,说其子遭人诬陷,关进了监狱,是因为县官接受了原告的一大笔贿赂,看来只怕要坐穿牢底。刘大夏察知实情后,很是气愤。一日,知县来拜访刘大夏,他闻讯便去后园栽菜,知县寻至后园。见他在每蔸菜秧下都放一枚铜钱,知县甚为不解,问道:“尚书大人栽菜,挖一个坑放一枚铜钱,这是何故?”刘大夏答道:“这叫做有钱的生,无钱的死啊!”知县省悟,后来秉公重审此案,使无辜者得救,真凶伏法。

摘自馆藏陈湘源著《漫话岳阳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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